4.社会保障、就业和再就业目标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目标由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分解。
5.环境保护目标由市环保局组织分解。
6.安全生产目标由市安监局组织分解。
7.金融系统存贷款目标由市人行组织分解。
8.旅游业发展目标由市旅游局组织分解。
9.扶贫工作目标由市扶贫办组织分解。
10.造林绿化目标由市林业局组织分解。
11.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分解。
1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五保供养和城乡医疗救助目标由市民政局组织分解。
13.国税、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由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组织分解。
1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分解。
15.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组织分解。
16.产品质量和农业标准化目标由市质监局组织分解。
17.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分解。
18.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分解。
19.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由市信访局组织分解。
20.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分解。
21.人防工程建设目标由市人防办公室组织分解。
22.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由市房管局组织分解。
23.科技进步目标由市科技局组织分解。
附件5
2009年市政府系统参加目标管理单位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7个)
义马市、渑池县、湖滨区、陕县、灵宝市、卢氏县、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政府部门(35个)
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安监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林业局、广电局、旅游局、粮食局、体育局、信访局、城管局、物价局、人防办。
三、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7个)
农机局、接待办、河务移民局、黄金局、房管局、地震局、供销社、盐业局、扶贫办、中小企业服务局、煤炭局、物资总公司、驻郑办、槐扒建管局、城市信用社、园林局、医药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