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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目标考评及2009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目标考评及2009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
(三政〔2008〕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2008年度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年终考评和2009年度目标制订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目标考评及2009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豫政〔2008〕6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8年度目标考评工作
  2008年度目标考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客观公正。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分别组成综合考评组,统一安排时间,对全年共同性目标和业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集中考评。目标考评工作将把平时掌握的情况与年终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体现人员越少越好,时间越短越好,方法越简便越好,努力做到忙而不乱、简便易行。未经市政府同意,任何单位不得以市政府目标考评为名到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业务目标检查评比和考核认定。
  为维护目标管理的严肃性,对年初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在年终考核时原则上不作调整。对因自然灾害、政策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确需调整的,有关部门应于2008年12月25日前提出申请,经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核实汇总后,提交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意见,市政府决定。
  (一)检查考核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市政府年初下达的责任目标和执行过程中调整的责任目标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具体考核内容对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三政〔2008〕18号)明确的各项责任目标、调整后的陕县森林抚育和改造任务、市煤炭局煤炭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等目标进行总结,逐项考核。
  2.时间安排
  (1)自查自评(2008年12月中旬至2009年1月上旬)。各目标责任单位对照检查考核内容认真自查,写出年度目标管理工作总结,填写《三门峡市政府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统计表》,并于2009年1月9日前1式3份报送市政府目标办考评组(市政府406房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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