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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事业缴费“三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远期目标。
  2010年底前,在中期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缴费业务种类,累计实现50项代缴费业务的“三通”。
  三、工作要求
  (一)公共事业缴费“三通”工程对于提高首都金融服务民生的水平和效率,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缓解居民公共事业费缴费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本单位“三通”工程的相关工作,确保“三通”工程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各公共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实现计费系统与银联公共支付平台的实时联网,充分利用银联网络,最大限度地方便居民缴费。
  1.各公共事业单位要与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及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内容,规范业务操作。
  2.各公共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积极配合做好系统联网的开发、测试及投产工作,确保2008年底前完成与银联公共支付平台的联网工作。
  3.各公共事业单位通过银联网络实现的代缴费业务手续费标准按照约定标准执行,各公共事业单位要保证按期结算代缴费业务手续费。
  (三)各商业银行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实现本单位缴费系统与银联公共支付平台的实时联网。
  1.各商业银行要及时完成系统改造,确保2008年底前开通所有营业网点的自有缴费终端受理它行卡缴费业务;2009年底前通过银联公共支付平台开放本行卡手机支付、电话支付、互联网支付及批量代扣等方式的代缴费业务。
  2.各商业银行开发通过银联公共支付平台的公共事业缴费业务,可以根据不同业务种类设置不同的商户编号,但MCC码统一使用3730。
  3.各商业银行通过银联公共支付平台受理银行卡缴纳公共事业缴费业务,涉及到的交易资金清算遵循《银联卡业务动作规章》(第二卷 业务规则﹝2007版﹞)中有关银行卡跨行交易资金清算规则,公共事业缴费银行卡交易资金日清日结。
  4.各商业银行通过银联公共支付平台受理银行卡缴纳公共事业缴费业务,业务手续费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四)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指导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与各公共事业单位的签约工作和系统开发、测试及上线工作,配合各商业银行进行技术测试及上线投产工作;做好资金清算及差错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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