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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事业缴费“三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事业缴费“三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发改﹝2008﹞1887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票的意见》(京发﹝2008﹞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公共事业缴费一卡通、一网通、一费通(以下简称“三通”)工程建设,解决居民缴费难问题,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共事业缴费“三通”工程的实施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公共事业缴费“三通”工程的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联系人:市金融办 黄力克; 联系电话:66410214)

关于北京市公共事业缴费一卡通
一网通一费通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票的意见》中“推进一卡通、一网通、一费通工程(简称“三通工程”),解决居民公共事业费缴费难问题”的要求,通过金融手段和金融环境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更好地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三通”工程的涵义
  一卡通是指居民持任意一张人民币银行卡可缴纳所有公共事业费用;一网通是指通过银联公共支付平台把各自助缴费终端连成一张缴费的网络,缴纳所有的公共事业费用,各银行正在运行的公共事业缴费平台可继续使用,并逐步向“三通”过渡;一费通是指跨行缴纳公共事业费用实行统一标准的手续费,由公共事业单位向各方支付,不向持卡人收取。
  二、“三通”工程建设目标
  (一)近期目标。
  创造条件,争取在2008年底前,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布放的各类自助缴费终端实现自来水费、电费、燃气费、歌华宽带费、移动、联通、网通、电信、铁通等9项代缴费业务的“三通”;商业银行自主布放的缴费终端实现代缴费业务向它行卡开放。
  (二)中期目标。
  2009年底前,增加缴费业务品种,累计实现30项代缴费业务的“三通”;同时,增加缴费方式,开通手机支付、互联网支持及批量代扣等方式的代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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