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统计局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统计局的决定
(濮政〔2008〕72号)


  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统计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科学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发挥综合指导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市统计局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授予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统计局予以通报表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