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旧住宅区整治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切实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健全工作机制。市、县政府在组织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的基础上,抓紧制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今年10月底前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年度计划,确保廉租住房保障的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到位,并合理确定区位布局。抓紧制定完善市、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并于 2008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要严格做好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的调查审核,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年度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坚决查处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和有关责任人员,确保各项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实。
(四)落实工作责任。为完善和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成立濮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县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市政府对各县政府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县政府政绩考核。市、县住房保障工作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抓紧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抓紧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市财政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抓紧制定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办法。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抓紧研究落实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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