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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建〔2008〕4号)


各区建设局、委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明确提出了“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总体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性文
  件。建设部相继印发了《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建科[2007]159号),省政府、省建设厅也印发了《湖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湖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建设部和省里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建设领域实际,市建委制定了《武汉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武汉市建委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建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和委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现将《武汉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区建设局要充分认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创新机制,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措施,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实现节能减排规划目标。并根据本实施方案,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并落实,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策措施的执行,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制定本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同时每年底要向市建委报告本区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市建委每年年初与各区建设局签订节能减排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年底对工作目标责任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1、《武汉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2、武汉市建委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〇八年元月十日

  附件1
武汉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和《湖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湖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武汉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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