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门厅及主要公共区域有残疾人出入坡道;
d)有4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绿化良好,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f)有为客人提供的户内、外游憩活动的场所及设施设备;
g)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地方土特产品销售服务;
h)有垃圾存放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6.4.15 选择游憩项目
游憩项目至少应具备4项。
6.5 五星级
6.5.1 生态环境良好,建筑包括外立面风格与环境十分协调,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6.5.2 功能布局划分合理,设施设备使用方便、安全。
6.5.3 内装修采用本地优质材料,工艺精致,具有突出的乡村地域文化风格。
6.5.4 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6.5.5 游憩项目及服务应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6.5.6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至少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100011、GB/T100012和GB/T15566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导向功能,指示、标识牌风格统一,具有乡村地域文化特色。
6.5.7 有服务人员24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英语提供各项服务。
6.5.8 有备用电源。
6.5.9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备必要保洁、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和有效。
6.5.10 有公共音响广播系统,音乐曲目、音量适宜,音质良好。
6.5.11 接待区
a)空间宽敞,卫生整洁,光线充足,色调协调,风格独特,并与环境协调一致,具备浓郁的乡村风情;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接待柜台与接待规模相适应,各区段有中英标志;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客房、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交通图、旅游景点介绍、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报刊;提供留言服务;提供贵重物品保存服务;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提供代购票务服务;
d)配有传真机、电脑及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e)提供预订服务;
f)提供贵重物品存放服务;
g)接待人员24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英语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h)有管理人员24h在岗;
i)提供行李服务,18h迎送客人,有小件行李存放处;
j)有客人休息场所,配置桌、椅或沙发、茶几,提供茶水服务;
k)有方便客人使用的公用电话,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
l)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m)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n)有反映乡村地域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的装饰品或装饰画;
o)有由客人自行开启的雨伞架。
6.5.12 客房
a)有4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有单人间和连通房;
b)客房门锁为电子卡门锁,有门窥镜、门铃及防护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c)装修良好,具有本地乡村特色文化氛围,有舒适且反映本地乡村特色的优质配套家具,地面采用优质材料装修;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d)客房内有卫生间,装有优质抽水恭桶、梳妆台,有淋浴间或浴缸(带淋浴喷头,配有浴帘),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采用有效的防滑措施;采用区域照明且照明度良好;有良好的低噪音排风系统和吹风机;
e)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可以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和所在地主要电话指南;可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
f)有彩色电视机,画面和画质优良,备有频道指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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