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有装饰,有中、英文标识;
d)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
e)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f)可使用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6.1.8 餐厅
a)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就餐区域及桌椅、餐具;
b)餐饮区域及桌椅、餐具、饮具保持整洁、卫生;
c)能够提供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并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6.1. 9厨房
a)厨房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布局基本合理;
b)墙面铺设15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地槽,有吊顶;
c)粗细加工区应分设,并有明显标识;
d)有消毒柜及专门存放餐、饮具的橱柜,餐、饮具分类存放,橱柜摆放位置合理;
e)有冰箱,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f)切配冷、热菜的砧板、刀具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外观清洁;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和隔油烟措施;
i)有有效的防蝇、防蟑螂、防鼠、防尘措施;
j)有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k)服务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l)有消防灭火设备。
6.1.10 公共区域
a)有供客人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有洗手池;
b)室内通道墙面整洁,无障碍物;房门设置紧急出口标识,位置合理;
c)有保持封闭的垃圾存放设施;
d)有2个以上供客人使用的泊车位;
e)庭院清洁卫生,物品存放有序,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6.2 二星级
6.2.1 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乡村风情。
6.2.2 建筑及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具有接待服务功能,方便客人的正常活动。
6.2.3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100011、GB/T100012和GB/T15566的要求,具有导向功能。
6.2.4 建筑物及服务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地域乡土文化特色。
6.2.5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各接待服务区域通风良好。
6.2.6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配置必要的保洁、消毒设备,达到安全、整洁、卫生、有效。
6.2.7 接待区
a)接待区照明充足,卫生整洁;
b)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农家乐诚信公约悬挂在显著位置;
c)有反映地域文化特色的装饰,有规范、清晰的中、英文标识;
d)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餐饮、游憩项目价目表,所在地区旅游景区介绍;
e)有方便客人使用的电话机,可以拨打国内长途电话;
f)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g)有服务人员16h在岗,可使用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6.2.8 餐厅
a)有照明充足的就餐区域,桌椅、餐具配套较齐全;
b)有菜单、饮品单,出菜率不低于50%,提供餐饮预订服务;
c)餐饮区域及餐具、饮具保持整洁、卫生;
d)能够提供数种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品,并符合卫生、质量、环境保护的要求;
e)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晰。
6.2.9 厨房
a)厨房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布局基本合理;
b)墙面铺设15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地槽,有吊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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