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一是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落实国家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师角色,树立新的课程理念并转化为教学行为,研究和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教师新课程的实施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二是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校”的管理理念,以《
义务教育法》为依据,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强化学校质量立校、质量兴校、质量强校意识。要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导向、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高中、初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质量通报制度、质量目标奖惩制度;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立足本校实际,创办人文教育、科教教育、外语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等特色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大力发展远程教育,提高教学现代化水平。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抓手,广泛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缩小校际间教学水平差距,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四是深化评价制度改革,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不断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和完善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五是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招生,不准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准分设重点校和重点班,推进高中配额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五)强化队伍,提高素质。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教师资源,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以农村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教师轮岗交流、对口支援、送教下乡、开展教研活动、强化教师培训等方式,大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师资源相对均衡。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待遇,在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举办薄弱学校校长培训班,建立区域内校长挂职交流培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实现开齐开全开好课程的目标。
(六)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控和督导评估制度。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控和督导评估工作。既要对每所学校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又要对区域内学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既要对标准化建设的最终成果进行评估检查,又要对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估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根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区域的督导评估结果,对督导评估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和对学校表彰奖励、校长考核任用、评选先进以及专项建设工程设立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