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四平市开展打击“黑车”
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在我市一些主要区域,各种“黑车”等非法营运现象有所抬头,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运营秩序和市容市貌。为保护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有序、健康发展的交通运输环境,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
建设部等六部委办《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建城〔2006〕121号)要求,以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规范客运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乘客和经营者,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延吉 副市长
副组长:
刘向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立群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孟庆怀 市交通局局长
戴景秋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马向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宁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桓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孟凡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铁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雄建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辅强 市交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