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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的指导意见

武汉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的指导意见
(武建〔2008〕227号)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转发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制发的《湖北省关于加强"法律六进"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全省2006-2010年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促进我委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委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紧扣我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我市建设事业发展的紧迫任务,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自觉学法、守法、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引导我委机关、单位、企业和学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方法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全委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大力开展相关法制知识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建设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理念。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切实增强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机关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行业规章制度制定和立法等工作。

  2、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做到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提高。坚持我委"以案学法"的好做法,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轮训,积极引导职工学法用法,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积极参加"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培养基层法制宣传员并发挥好作用,探索完善激励机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确保"法律进单位"活动顺利开展。可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通过法制宣传栏、公示牌、宣传册、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城市建设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各单位应该结合每年全市建筑工程参与各方市场行为大检查,深入施工现场,讲解《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剖析问题,增强建筑主体、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端正工作理念,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针对建筑工地上农民工较多、专业技能知识薄弱的问题,要积极开办农民工学校,开展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法律素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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