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讲话精神的通知
(赣司律字[2008]43号 2008年11月14日)
各设区市司法局:
10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充分认识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
周永康同志在律师代表大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对全国律师管理工作者和广大律师是一个巨大鼓舞。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央大力推进律师工作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律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政治性、战略性、指导性很强,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是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律师工作和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指导性文件。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对于明确律师本质属性,动员全体律师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对于明确律师队伍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一定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坚决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二、要全面准确把握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一)要深刻领会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对十六大以来律师事业成绩的高度肯定,充分认识当前律师工作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喜人局面。党的十六大以来,广大律师充分发挥执业作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弘扬法治精神,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是广大律师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更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支持和推动的结果。广大律师一定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大好形势,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要深刻领会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对我国律师本质的阐述,充分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是由我国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根本性质所决定的。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没有今天律师事业所取得的成绩。广大律师无论在政治上、理论上还是感情上,都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工作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广大律师要牢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自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维护
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