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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取得内地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香港居民在粤注册执业的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4.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以及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6.《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四)注销注册

  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五)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

  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等原因,需补办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的,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对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还须提供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注册的材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随时受理。

  六、注册费用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和执业印章收费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执行。注册费收费标准每人50元人民币,执业印章费收费标准每人88元人民币。

  七、执业

  (一)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香港居民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应的执业活动。

  (二)香港居民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恪守职业道德,接受当地建设行政机关的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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