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注册期限要求
(一)申请人应在获得互认资格三年内进行初始注册。三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还需要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人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三年,自准予延期注册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香港建筑测量师与内地注册监理工程师互认《证书》复印件;
3.香港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4.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7.《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提交以上复印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核验,原件经核验后退回(下同)。
(二)延续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4.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它有效往来内地证件的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
1.本人填写的《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系统上报);
2.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