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司法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司〔2008〕281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深圳市司法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
(共6项)
编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
01 法律援助审批
02 法律援助办案补助审核
03 司法鉴定机构注销登记(初审)
04 劳教人员所外就医审批
05 劳教人员所外执行(初审)
06 减少或延长劳教人员的劳教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01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援助审批
一、审批内容
法律援助审批。
二、设定依据
(一)《
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385号发布)第
四条、第
五条;
(二)《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2006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
三条、第
九条、第
十一条;
(三)《
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援助办法》(1998年7月1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发布)第
六条。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四、审批条件
(一)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属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管辖;
(二)符合本市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三)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受理范围,或者申请事项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仲裁时效的;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超过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
3.申诉案件未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重新立案的;
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或者裁定不予受理且已生效的;
5.申请相对人不明确,或者无法提供申请相对人详细住所的;
6.所申请事项已经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依同一理由申请法律援助的。
法律依据:《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
九条、第
十二条。
五、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除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收入证明(原件1份);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审批表》、《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
十七条;《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
二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第
六条第二十九项。
六、申请表格
《法律援助申请表》(见附表1)、《法律援助审批表》(见附表2)、《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见附表3)。
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深圳市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4楼)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szsf.gov.cn)上免费下载。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
五条。
八、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
五条。
九、审批程序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填写的申请表格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在其作出补充或者说明后,办理登记手续。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审批给予法律援助。
十、审批时限
自办理登记手续且收到法律规定证明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
二十七条。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法律援助通知书》,有效期同法律援助服务期。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援助办法》第
十八条。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法律援助申请获得批准后,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附表1:
法律援助申请表
援审字〔 〕第 号
说明:1.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须仔细阅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人的实际情况。
3.请按照栏目要求使用正楷文字填写,或在适当□内打√。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法定代理人(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时填写):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文化程度:□文盲 □小学 □中学 □大专以上
身体状况:□健康 □残疾 □严重疾病
人群类别(可重复交叉):
□残疾人 □老年人(60岁以上) □未成年人 □妇女 □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 □低保对象 □农民工 □失业人员 □少数民族
□军人军属 □盲聋哑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其他(请注明)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类别:
□刑事案件
□请求国家赔偿 □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险待遇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主张见义勇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请注明)
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诉讼:□原告(上诉人) □被告(被上诉人) □第三人
行政诉讼:□原告(上诉人) □被告(被上诉人) □第三人
劳动仲裁:□申请人 □被申请人
非诉讼: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刑事: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
□自诉人 □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 □被告人
申请事项法律状态: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 □侦查 □起诉 □诉讼(□一审 □二审 □审判监督程序) □申诉 □仲裁 □调解 □行政处理 □行政复议
申请法律援助援助方式:
□刑事辩护 □刑事被害人代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自诉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 □非诉讼代理(□劳动仲裁代理 □其他)
申请人及家庭经济状况:
□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每月 元
□救济金每月 元
□无收入
□申请人家庭人口 人
□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
□家庭月基本开支 元
申请人家庭现有价值千元以上财产状况:总价值 元
申请人家庭自有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使用状况:□自用 □出租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及理由概述:
以上所填情况均为属实。
申请人(法定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法律援助审批表
援审字〔 〕第 号
申请人:
申请事项: 受理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
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每月 元
救济金每月 元
其他收入每月 元
无收入
申请人家庭人口 人
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
家庭月基本开支 元
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是 □否 经济困难证明:□有 □无
案件来源:
□当事人申请 □人民法院指定 □公安机关转交 □检察机关转交
□社会组织转交 □律师事务所转交 □其他来源(注明)
法律援助事项类别:
□刑事案件 □请求国家赔偿
□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险待遇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主张见义勇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请注明)
受援人分类:
□残疾人 □老年人(60岁以上) □未成年人 □妇女 □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 □低保对象 □农民工 □失业人员□ 少数民族 □军人军属 □盲聋哑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其他(请注明)
提供法律援助方式:
□刑事辩护 □刑事被害人代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自诉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 □非诉讼代理(□劳动仲裁代理 □其他)
案情概要:
审查意见:
签名及日期:
主任审批意见:
签名及日期:
附表3:
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 名称
| 页数
| 原件或复印件
| 提交人及时间
| 材料接收人及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