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广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项目技术规划的通知


  6.6.3 散水。建成后的房屋必须做散水,以防雨水灌入地基。

  6.7 安全施工。

  6.7.1 尽量聘请专业队伍或专业人员施工。专业施工队伍的施工机具配套,施工工艺先进,尤其是对钢筋混凝土的性质及施工方法、关键部位的处理,有较丰富的经验,质量验收标准掌握得较好,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6.7.2 施工用电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操作;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做好保护接地;电气设备必须设有专用开关箱,箱内设漏电保护器;闸刀内保险丝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电线不得有老化、破皮现象,线路应架设且距地面高度2.5米以上,不得拖地。

  6.7.3 起重、运输等各类机械必须有专人操作,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6.7.4 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坚实,同时应做好排水坡度;架体与主体间应拉结牢固;脚手架应比施工作业层高一步架;施工作业层脚手架内应满铺脚手板, 并在外侧设防护栏杆和踢脚板;脚手架外侧立面应设立网封闭。

  6.8 新建房屋选址。因开辟消防通道等需新建房屋的,其选址应考虑基址的位置、地形、坡向、高程、地质、水文、地震烈度、日照、主导风向、气候条件及基址面积、长宽尺寸等;考虑基址周围地物地貌、山水林木、道路及公共设施分布、走向等可利用的条件和施工条件、建筑材料来源等;应符合规划要求,不占或少占耕地;应选择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硬度均匀稳定的有利地段建房;避开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滑坡、山崩、地陷、非岩质的陡坡,突出的山嘴,孤立的山包地段,避开饱和砂层、软弱土层、膨胀土层,软硬不均的土层和容易发生砂土液化的地段;选择向阳、通风良好的地段,避开风口和窝风地段;拟建房屋不能占压地下管线,应与各类电力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6.9 其它。木结构建筑全面改成不燃结构建筑的条件暂时达不到的,可优先对可燃材料的房顶和厨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不燃化改造。村民新建木质结构住宅建筑的,高度应控制在三层及三层以下。单层木结构住宅建筑,单排最大允许长度不应超过100m;两层木结构住宅建筑,单排最大允许长度不应超过80m;三层木结构住宅建筑,单排最大允许长度不应超过60m。

7.其他措施和要求

  7.1. 每个乡镇应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参加的机动灭火队;每个村寨组建一支人员相对固定的义务消防队,并分为报警、救助、破拆、供水、灭火等小组,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专门培训和演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