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设置高位水池
2.2.1. 水池容量应根据调节水量及消防用水量要求确定。结合人畜饮水工程设置的水池容量,100户以下的村寨不应小于120m3,其中消防用水量不少于94m3 ;100户以上的村寨不应小于240m3,其中消防用水量不少于188m3。
2.2.2. 结合人畜饮水工程设置的水池,人畜饮水和消防用水的出水口必须分别设置。消防用水的出水口在水池的底部;人畜饮水出水口在高位,其高度应能确保水池的消防储水量不被占用。
2.2.3. 水池底部高程应高出本村寨最高建筑屋顶高程10m以上。
2.2.4. 100户以上村寨的高位水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宜分设为两个或多个水池:
1、由于地形地貌限制,高位水池建设规模受限的;
2、由于供水高差过大,需分高低区供水,以降低管网压力的;
3、已建有高位水池,但容量过小,可通过增设水池解决的。
2.2.5. 高位水池应采用天然水源自然补水,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当无法满足自然补水时,可采用水泵补水。
2.2.6. 高位水池应按要求设置溢水口、检修口、排气管、清淤管等。
2.3. 设置低位水池
2.3.1. 无条件设置高位水池的,应因地制宜设置低位水池。
2.3.2. 设置水池的数量。100户以下设置2个,每增加100户增设1个,每个容量不小于50 m3。
2.4. 充分利用天然水源。有天然水源的村寨,应在水源的适当位置设置取水口,供消防应急取水。
2.5. 铺设消防管网
2.5.1. 管道应沿村寨道路和防火隔离带设置,管径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主干管道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00mm,其它管道不应小于80mm。
2.5.2. 管材应选用热镀锌钢管,贴地或半埋地铺设,不宜架空铺设。必须架空铺设的地段应采取牢靠的固定措施。管道在穿越公路时应埋地铺设,并采取防压、防振、防腐措施,两端采用柔性接口。
2.5.3. 有防冻要求的地区,管网应采取防冻措施。管网进水端应设置阀门,管网最低处应设置放水阀,便于寒冷天气时排空管网或利用流动水防冻。
2.5.4. 人畜饮水与消防给水可共用管网。共用管网时,共用前必须是独立管道供水,管道合并处应选在村前便于操作的地点,合并前的供水管道必须采取阀门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