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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生态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生态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德政字〔2008〕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近期,市政府对各县(市、区)2003-2007年生态市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生态市建设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生态市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期间,我市入选城市环境全国50强,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被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省生态市建设先进市。乐陵市、禹城市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齐河县晏城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乐陵市被命名为“中国金丝小枣之乡”、“2007年度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城市”;禹城市荣获“平原绿化先进市”称号,禹西生态与农业观光园被授予“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荣誉称号;齐河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山东省生态县建设示范县;临邑县被命名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第三次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夏津县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小流域治理先进县、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庆云县入选全省十三个“中国旅游强县”创建试点县。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市政府决定授予齐河县等3个县(市)“生态市建设工作一等奖”;授予德城区等8个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二等奖”;授予市林业局等4个部门“生态市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董庆新等29名同志“生态市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生态市建设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生态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德州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德州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等奖:齐河县、禹城市、平原县
  二等奖:德城区、乐陵市、宁津县、陵县、临邑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
  先进单位:市林业局、统计局、水利局、环保局
  先进个人:董庆新、石文河(齐河县)、林春元、殷明凯(禹城市)、杨立强、王玉水(平原县)、张志华(乐陵市)、盖其栋(宁津县)、李秀青(陵县)、马越峰(临邑县)、李文龙(武城县)、高通武(夏津县)、张国宏(庆云县)、张培辉(市发改委)、徐杰(市经委)、王军(市建委)、李俊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魏立路(市城管执法局)、孟庆峰(市国土资源局)、王惠(市环保局)、王求禹(市爱卫会)、赵月生(市旅游局)、王进宝(市财政局)、刘军(市统计局)、王运智(市农业局)、王勇(市林业局)、罗振中(市水利局)、高洪恩(市畜牧兽医局)、王继斌(市环保局德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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