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工办:具体负责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及时将“先进”和“进步”乡镇考核结果抄送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具体负责及时提供有关企业缴纳税收数据,并对拟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是否有违反税收政策行为进行把关。
市地税局:具体负责及时提供有关企业缴纳税收数据,并对拟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是否有违反税收政策行为进行把关。
市招商局:具体负责招商引资考核,对符合扶持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进行筛选,及时提报初审意见,并提供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市发改委:具体负责考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扶持项目,及时提报初审意见和项目详细资料。
市经贸委:具体负责考核临港先进制造业扶持项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扶持项目、企业技术中心扶持项目,及时提报初审意见和项目详细资料。按职责分工会同市财政局上报审核省级以上新产品、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建议名单及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项目考核,及时提报初审意见和项目详细资料。按职责分工会同市财政局上报审核省级以上新产品、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建议名单及证明材料。
市服务业办:具体负责现代物流业扶持项目考核,及时提报初审意见和项目详细资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中国名牌产品”、“山东名牌产品”、“山东服务名牌”、“山东省质量管理奖”考核,及时提报项目申报情况和上级批复文件。
市工商局:具体负责“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考核,及时提报项目申报情况和上级批复文件。
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考核,及时提报初审意见和项目详细资料。
市审计局:具体负责对财源建设考核汇总情况进行审计把关。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对相关“一票否决”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市安监局:对相关“一票否决”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日照市2008年度市直单位综合治税考核奖励方案
为全面考核2008年度市直相关部门和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严格兑现奖惩,更好地促进财源建设,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日政发〔2006〕48号)精神,制定如下考核奖惩方案:
一、考核方式
由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牵头组织,市监察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