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建设日照综合文化娱乐中心。建设一处包括影视、图书、文博、书画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文化娱乐超市。项目占地580亩,总投入1.2亿元,申请省贴息贷款2000万元。(市文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35.合作开发日照大型情景歌舞剧《印象日照》。把日照的“昨天文化”、“今天文化”、“明天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用艺术的形式展示魅力日照风采,弘扬日照文化。这台大型歌舞拟投资800万元,申请省贴息贷款650万元。(市文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36.实施重大项目培育工程,在争取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上求突破。培育一批重大科技项目,争取有更多项目进入省、国家“十一五”科技计划。(市科技局负责)
37.积极鼓励、支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积极帮助研发机构申报国家、省级科研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优先支持。(市科技局负责)
十三、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38.完善利用外资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国家对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的优惠政策。(市外经贸局负责)
39.在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认定日照高新区为山东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打造一流的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市外经贸局牵头)
40.积极筛选提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积极到国家、省做好争取工作,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办理进口设备免税、购置国产设备退税确认书手续。(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负责)
十四、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4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借鉴滕州试点经验,推进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和流转备案制度。(市农业局牵头)
42.推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试点。按照省有关政策要求,拟定我市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落实化解债务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以奖代补”化债资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43.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适当调整放宽我市户口迁移政策,允许部分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在城市落户,实行居住地管理试点。(市公安局负责)
44.继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五莲县作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省级示范单位,促进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的程序化、系统化、规范化。(市民政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