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开放体制方面。分阶段推进保税港区建设;争取将省级日照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电子口岸建设,发挥鲁南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积极推进通关业务创新。(市发改委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3.在合作体制方面。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着力构筑临港产业体系。争取国家把日照确定为钢铁基地、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石油加工基地、粮油加工基地和国家级进口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基地。(市发改委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二、积极争取将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列入省改革试点项目
4.根据中纪委《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0号),经市政府同意,拟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争取列入省改革试点。(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产业办负责)
三、加强项目、资金争引和投资管理
5.认真筛选提报项目,加大争引力度,争取国家、省资金扶持。重点抓好农林水利、农村公路改造、公检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省基建基金、节能减排及社会事业项目的争引;积极组织高新技术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市发改委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6.做好港口、工业等项目的争取工作。(市发改委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四、深化财税体制和税收制度改革
7.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对鲁南临海产业区内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文化设施项目建设给予支持;进行财税配套改革试点,请求省以2007年为基数,对临海产业区内企业2007年以后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省集中部分全额返还,建立鲁南临海产业区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8.争取调整目前省对我市实行“定额上解、比例递增”的财政体制。争取省取消我市的财政上解体制;争取省对我市的转移支付享受鲁西南转移支付政策。(市财政局负责)
9.在临海产业区内开展财税改革试点。在省内率先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环境保护税开征试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等。(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负责)
10.支持临海产业区“产业飞地”建设。吸引鲁南其他城市企业到鲁南临海产业区布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产业飞地”内企业实现的地方税收按一定比例分享。同时,把“产业飞地”内企业所上缴的税收省级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相关各市按一定比例分享。中央和省财政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在五年内对鲁南临海产业区的开发建设予以专项补助。(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