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2.主要职责:
  ⑴ 在自治州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全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
  ⑵ 组织指挥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⑶ 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⑷ 监督有关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⑸ 研究决定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3.各成员单位在草原防火方面的职责:
  ⑴ 州畜牧兽医局、草原站:负责草原防火监测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家畜的转移、疏散和疫病防治工作;负责火案调查,组织评估火灾损失,开展草原改良和植被恢复工作。
  ⑵ 州护林防火办、山区林管站:协助草原防火部门开展火灾扑救工作,负责草原火灾向林区蔓延的扑救工作。
  ⑶ 州发改委:负责制定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落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⑷ 州财政局:负责安排和监督管理草原防火经费、防火储备金和紧急扑火所需资金。
  ⑸ 州公安局:负责草原火灾危险区社会治安管理、火场交通管制、扑火现场秩序维持,协助防火部门开展火灾扑救、人员紧急疏散等工作,并做好火案侦破工作。
  ⑹ 州水利局:负责协调火灾扑救所需水源,协调当地水利部门修复受灾地区水利设施,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
  ⑺ 州交通局:负责调配救援车辆,保证道路畅通,为保证扑火物资、人员及时运达、人员紧急疏散提供便利条件。
  ⑻ 州民政局:负责向灾民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审定草原火灾受伤人员抚恤、补助标准。
  ⑼ 州卫生局:负责火灾伤员救治、灾后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⑽ 州环保局:负责火灾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测定化学危害物品性质、危害性,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⑾ 州旅游局:负责草原旅游景点防火宣传,检查督促草原旅游景点防火措施的落实,处置草原火灾中涉及游客的有关事宜。
  ⑿ 州广电局:负责协调新闻系统做好草原防火宣传指导,在草原防火期、高火险期内,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及时安排火险天气预报的播报。
  ⒀ 州气象局:负责提供草原防火期天气预报,适时发布火险天气警报,为扑救现场提供天气预报和人工降水服务。
  ⒁ 州无线电管理处:负责协调通讯企业,保障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畅通。
  ⒂ 军分区、州公安局消防局:根据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规定,组织部队参与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