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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伊犁州直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法制宣传广泛深入
  一是重视学习,加强培训。多数行政执法部门能够认识到只有不断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才能促进和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州质监局坚持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调动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收到明显效果。同时邀请法律专家深入县市质监部门授课,解决执法人员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州盐务局、财政局、工商局采取集中学习、岗位培训、法律法规测试、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轮岗交流、辩论赛等方式进行人员培训。
  二是执法人员到位,条件得到改善。多数执法部门通过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整合执法队伍,为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州直劳动系统13个劳动监察机构人员扩充到101人,配备了15辆专用执法车辆和相应的执法设备,为行政执法顺利展开提供了保障。
  三是法制工作机构健全,作用得到发挥。多数县市、行政执法部门高重视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在行政执法中发挥了作用,确保了行政执法的案件的质量。州质监局进一步落实初审、预审、案审三级审理制度,把预审的权限委托于法制工作机构,实现了办案与审理相分离,审理与定案相分离的监督机制。
  四是法制宣传广泛,扎实有效。县市、部门能够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新闻媒体专栏、法制宣传车巡回宣讲等方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广泛宣传。今年5月,州畜牧局印制汉、哈、维三种语言文字的《畜牧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县市城镇、农牧区和活畜交易市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进行了宣传,农牧民的科学养殖和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县市和部门通过普遍建立了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回访、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处罚罚缴分离、秉公执法奖励和廉政执法等制度。州工商局率先制定了《伊犁州工商局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试行规则》,着力解决处罚标准不统一、同类不同罚、同事不同罚和亲者轻罚、疏者重罚等问题。
  二是责任追究意识增强,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行政复议及社会举报等途径发现的执法不作为和执法过错现象,以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检查、督导指导、内部通报等方式及时进行纠正,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州运管处坚持责任追究两手抓,一是抓工作防范,注重关口前移;二是抓责任追究,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执法行为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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