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伊犁州直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报告
(伊州政办发〔2008〕140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182号)的要求,2008年10月28日州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通知》(伊州政办〔2008〕125号),对州直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直各县市、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进行了评查和自查工作。2008年11月10日州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州直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评查抽查的通知》(伊州政办发明电〔2008〕171号),评议考核工作分成5个组,于11月10日至20日,对州直7个县市、31个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查抽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书档案、实地查看行政执法公示情况、群众评议和测评以及对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了评议。把检查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评查抽查的得分情况、两个案卷的评查以及群众测评满意率情况及时进行了反馈,现将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情况和基本做法
(一)责任明确,认识到位,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县市、部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年初,特克斯县召开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县长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是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到人。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都能将涉及本部门行政执法权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由分管领导、执法机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州公安局认真按照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制定执法流程,科学合理划分了各部门、各警种职责权限,做到了职责明晰,责任落实。
三是界定执法职责,明确责任目标。州、县行政执法部门能在清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明确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类别、执法责任、处罚种类等,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州地税局通过建立税收执法岗责评价体系,进一步确定岗位、分解职权、规范程序、明确责任,规范税收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