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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12、鼓励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政府部门要加强与银行、担保等融资服务机构及企业的联系,搭建多元化的资金供需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支持企业通过集合发债、私募基金、风险投资、产权交易、金融租赁、民间借贷、典当等进行多元化、多渠道融资。鼓励支持大型企业集团采取多种形式组建融资公司,降低企业成本,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积极稳妥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按市有关规定给予财政扶持。制定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妥善处理企业改制上市前的土地出让、税收减免、资产权属和股权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鼓励企业依法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债券融资、设备租赁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完善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公司股权出质工商登记业务,盘活非上市公司股权,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渠道。
  13、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发起设立面向企业的担保机构,促进我市担保业健康发展。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省支持市县设立担保机构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股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设立担保机构。采取政府出资、企业参股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快建立市级再担保机构,放大为企业贷款担保效应。建立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展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经审核确认,按年度新增担保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建立完善企业诚信评价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14、推进银企合作。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银企洽谈活动,排出重点项目,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介。通过融资洽谈实现合同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确保贷款资金按时到位;完成意向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加快审贷进度,提高贷款落实到位率。对单个项目融资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原则上采取银团贷款。加大企业诚信和贷款担保机制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产品有市场、讲信用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5、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工业技术改造、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09年,市政府筹集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贴息、补助和风险补偿等。具体由市经贸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各区县政府要视财力情况尽快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16、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鼓励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列入省技术改造导向计划、市百项重点工业项目的企业,经批准,两年内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项目建设收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经确认,引进的技术及设备免征关税。对困难企业、市百项重点项目企业缴纳的河道维护费两年内予以全部免除;两年内对市重点企业按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30%予以返还,征收后及时拨付到位。充分利用好增值税转型等政策,增加技术改造投入,明年企业技术改造投入要占到工业投入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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