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精心组织建设。按照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的要求,以三年援建实施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在明确选址和抗震设防标准的前提下,有步骤地启动公共服务设施和对恢复生产有先导作用的基础设施援建项目。对援建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积极探索在项目建设中开展以工代赈的有效做法,促进灾区农民就业,增加灾区农民收入。
(十)加强组织领导。黑龙江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综合计划组、资金筹措组、信息宣传组、监督检查和审计组、交通建设组、水利建设组、教育建设组、卫生建设组、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组、民政救济组等各专项推进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援建项目的前期规划、沟通协调、管理服务。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省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抓好前方具体援建工作的总指挥和总协调,行使援建项目的总体规划、资金使用、工程管理、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信息综合反馈等具体职能。各专项推进组要加强与前线指挥部的工作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联系制度。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捐助剑阁县灾区的资金、物资以及组织的援助活动,须经前线指挥部全面协调、统筹安排,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十一)选派优秀干部。参加援建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身体健康的干部到前线工作。选派的干部原则上半年一轮换,重要岗位应坚持连续工作3年,以确保对口援建工作的连续性。选派干部人选确定后,对特别优秀且具备提职条件、在援建的重要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可优先考虑提拔使用。选派单位要对援建干部在生活待遇方面给予关心,帮助选派干部和家属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前线指挥部要组织制定干部日常管理制度,选派单位要抓好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证树立黑龙江干部的良好形象。前线指挥部要健全党的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二)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对恢复重建资金和捐助款物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确保援建项目安全、保质、按期完工,确保援建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救灾捐赠款物用于灾区,切实保护捐赠人、受捐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援建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三)加大捐建力度。要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助,引导省内企业捐助资金用于灾区重建,支持省内企业以冠名方式定向捐建教育、卫生等项目,组织发动省内有能力、有爱心、有意愿的企业和个人,对灾区特困户自建永久性住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定向帮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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