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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援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灾民住房建设。优先解决灾区群众居住问题,把重建灾民永久性住房放在首位。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地震中受损的城乡公共建筑和灾民住房进行查验鉴定。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用农户自建、政府补助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农村灾民自建房帮建体系。要协助当地科学选址、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建设灾民集中安置小区,尽快组织实施,让受灾城乡居民早日住上安全、经济、适用、省地的住房。
  (五)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和建筑质量的要求,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损毁公共服务设施的援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将其建成安全、牢固、群众放心的建筑。重点保证初中、小学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确保援建教育项目满足基本教学需要。重点恢复重建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机构,恢复重建县乡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机构的整合建设。抓好县级文化体育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抓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的恢复重建,加强资源共享。帮助恢复重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残疾人服务等设施。
  (六)基础设施建设。要把帮助恢复各类基础设施的功能放在援建工作重要位置,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远近结合,合理确定恢复重建建设标准,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交通设施的恢复重建,要重点恢复重建干线公路,重要旅游景区周边交通干道。水利设施的恢复重建,要统筹考虑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恢复生产等需要,重点抓好水库工程设施的恢复重建。市政公用设施的恢复重建,要符合调整后的城镇总体规划,重点恢复重建乡村供水、城镇垃圾处理场等设施。
  (七)产业援助。集中帮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鼓励各类企业适度集中布局,协助灾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运用市场机制,进一步搞好两地产业对接,鼓励省内各类企业到灾区投资兴业,逐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实现两地优势互补,形成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大旅游业对口支援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旅游业带动就业、拉动消费和增加收入的重要作用,重点恢复重建翠云廊、剑门关等重要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基础设施。
  三、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八)坚持规划先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是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我省三年援建实施规划。规划的编制要以重建规划为依据,与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各专项规划相结合,确保援建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有步骤、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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