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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确认第一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机构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确认第一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机构的通知
(冀卫医〔2008〕107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加强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省卫生厅组织专家按照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7]222号),对申请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38所医疗机构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对资料审查合格的进行了临床应用能力实地考察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经研究,同意河北省人民医院等26所医疗机构为全省第一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附后)。

  凡通过能力评价,经批准同意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健全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同时,要及时向省卫生厅申请办理相应诊疗科目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项目登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工作的监管,严禁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省卫生厅将对批准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能力评价,对达不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的,将注销其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科目登记。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河北省第一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机构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准入开展的技术项目

冠心病

介入诊疗

导管消融

治  疗

永久起搏器

植入治疗

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

河北省人民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

 

唐山市工人医院

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

承德市中心医院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

廊坊市人民医院

沧州市中心医院

沧州市人民医院

华北石油管理局总医院

 

衡水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

邯郸市中心医院

邯郸市第一医院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邢台市人民医院

 

邢台市心血管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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