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推动县域工业园区招商引资
充分发挥县域工业园区的招商平台和载体作用,立足我省的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县域工业园区的投资力度。密切关注大中型企业的投资和经营动态,主动吸引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形成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做好政府服务和政策引导工作,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跟踪、重点服务,确保项目如期开工投产。
八、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工业园区的投入力度
县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由经济实体承担并运作,广泛吸纳各类投资人共同投资,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加快发展。省财政先期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县域工业园区供水、供电、交通、绿化、治污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创业基地、技术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贴息支持,对规划编制等软环境建设给予补助。
九、建立健全县域工业园区管理运营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抓好县域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县域工业园区要建立精干、务实、高效的园区管理机构,做到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戒除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科技、人才、信息、市场、劳动用工等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础性、生产性、生活性服务,着力提高县域工业园区服务水平。
十、切实加强对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促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中的任务和责任。建立县域工业园区统计监测体系,对园区的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健全评价考核制度,制订考核奖励办法,对业绩突出的园区予以表彰奖励,推动县域工业园区加快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