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浙财企字〔2009〕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外商投资企业:
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和分析工作,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财企〔2008〕4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要按照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积极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报表及报表软件的布置培训工作。对于不按规定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主管财政机关在对其进行联合年检时,应提出不予通过年检的意见。
二、各市财政局负责对所属县(市、区)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进行汇总,并对本地区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汇总会计报表和编制说明(加盖本单位公章)、分户计算机数据、财务情况分析说明书报送我厅。
三、省级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填报网上联合年检数据之前将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数据发送到我厅(Email:shenyanping@czt.zj.cn)进行审核,否则财政的网上联合年检将无法通过。同时,应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财务情况说明、审计报告报送我厅。
四、我省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参数将在财政部参数基础上适当修改,届时请到浙江省财政厅网站“网上办事”中的“下载专区”(http://www.zjczt.gov.cn/wsbs/xzzq/qtxz/)栏目下载更新。
五、我厅将根据各市财务报告的报送时间、汇编面、报送数据质量、财务情况分析等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各地财政局在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向报表工作优秀的地区学习经验,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汇总工作,努力提高报表汇编面,做到汇总财务报告的企业户数与联合年检企业户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