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3.实行财务公开。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以村为单位,按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将编制的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表交村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在村财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审计监督。结合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县级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管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八)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原则上要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各地要结合 “数字乡村”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电算化管理制度,加快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步伐。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网络化管理,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现代化。
  (九)加强业务培训。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财会人员和村级报账员的业务培训,要采取定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财务公开、减轻农民负担、计算机操作及网络化管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切实提高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多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省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强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职能,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其行政职能的有效履行。
  (二)完善相关制度。
  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拟定《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村级会计电算化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农村会计从业资格、村级票据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我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三)提供经费保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