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由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担任代理服务机构总会计的人员应当熟悉农村财务工作,并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专门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可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理。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行村级财务和资金委托代理的管理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收支、会计档案和提供会计信息。
1.代理会计核算。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为每个会计核算单位设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代理财务收支。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上级部门专项拨款等所有村集体收入。支出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所有村集体支出。代理机构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办理资金报账业务;按照规定的备用金限额办理备用金支付领用手续。村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必须全部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
3.代理会计档案。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村级会计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的档案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实施规范统一的档案管理和转移制度。
4.提供会计信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争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四、工作方法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