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榕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东南州发改委:
你委上报《关于审批榕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请示》(州发改投资[2008]16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榕江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榕江县污水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榕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处理0.6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管网18.652公里。
二、建设方案:
1、原则同意推荐的县城古州镇场坝社区场坝中路西侧水卡洞修建污水处理厂。
2、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推荐的“改良AmOn一步法”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作好建设方案、经济技术的比较及优化工作。
3、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的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方案。
4、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
5、同意本工程污水管道管材:管径>DN500时选用钢筋砼(Ⅱ级)管,管径≤DN500时选用双壁波纹管。
三、项目总投资:2318.15万元。其中厂区总投资1162万元;管网总投资1156.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