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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行政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处)

  (二十)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配备具有执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术练兵,倡导全员培训、全员学习、全员提高,提高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指导各地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和《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的规范化管理。督导各地根据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范围和技术服务工作发展需要,增加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抓好各项创优指标的落实,落实分级评估和动态管理两项制度,加强对现有国优、省优先进单位的动态管理,确保优质服务质量。

  (科学技术处、行政财务处)

  (二十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项目建设,争取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录入,实现全省数据大集中。建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体现以人为本、满足优质服务要求的、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主要数据项准确率在90%以上。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互联互通。推动部门间人口数据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加快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应用,继续用好全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完善包括工作队伍、财务、资产、避孕药具管理等内容的人口计划生育事业信息管理系统,抓好人口地理信息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努力提高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指数。

  (发展规划处、信息中心)

  (二十二)全面推进人口计生系统能力建设。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切实稳定和健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继续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推广生殖健康咨询师新职业,逐步实现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办学形式对全省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提升学历教育和更新知识培训,开展对村专干中专函授学历教育工作。在乡镇继续将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范围,在城市社区继续推行利用再就业政策安置“4050”人员,充实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协管员,加强城市社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纲要两条例和14个法规性文件”,推进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任制。在省政府机构改革中重新界定我委的主要职责,落实职责法定化的要求。积极争取充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量,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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