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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生育协会)

  (六)加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筹备组织好河北省7000万人口日大型宣传活动和纪念建国60周年活动。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政策和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新型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建设。不断改进宣传方式,提高针对性和实际效果,满足群众需求。加强新闻宣传,对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教育处)

  (七)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基层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强化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推动各地落实县、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特别是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等待遇的落实,解决“放水养鱼”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村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的职业化管理,坚持“县管乡聘村用”和月报月训月发制度,推广完善星级管理、绩效考核的制度。认真落实小组长报酬,在确保每月30元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小组长待遇逐步提高到50元以上。继续推行城市社区聘用下岗职工担任计划生育协管员的做法,强化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计生协建设,充分发挥会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宣传、带头作用,在全省普遍开展基层计生协会组织评估认定工作,80%以上的农村基层计生协要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合格会员之家达到85%以上。召开河北省计划生育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做好换届工作。

  (人事处、计划生育协会)

  二、坚持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八)全面推进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指导各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和一级预防模式研究项目点的督导和总结。在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营养素补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方面,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探索适合我省特点的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出生缺陷婴儿(0-6岁)重点项目的摸底调查。开展孕前优生检查试点。积极推动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开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早教试点。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先进地方的经验和做法。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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