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农村实际和非公有制企业现状,当前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可重点开发以下项目:农业产业项目,特色资源开发项目,“一村一品”开发项目,农村商品流通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项目。在联村形式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灵活多样。企业既可以投入资金、技术、设备兴办企业,建设基地,也可以选派人才,或企业家直接在乡村兼职等形式进行智力帮扶,还可以引导企业产业联村、项目带村、智力扶村、捐赠帮村。利用企业在市场信息方面的优势为农民提供产前产后服务等。
要创造性地搞好项目对接平台建设。适时举办一些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村企见面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界及科技界人士到农村实地考察、组织农村骨干到企业进行参观见习,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展开合作。要充分利用省委统战部开发建设的“万企联村”项目对接网上洽谈应用系统的作用,快速高效地实现项目对接。
四、加大扶持力度
近几年来,中央和省里就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湘西开发、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等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各地在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时,要组织相关企业和乡村骨干认真学习、大胆运用相关政策,化政策优势为竞争优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政策,对“万企联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非龙头企业的“万企联村”项目,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重点支持。一些基地建设或招工人员范围在国家级或省级重点贫困县,而企业本身建在非贫困地区的企业,经考察核实,可酌情纳入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政策扶持的范围。交通部门在实施通乡、通村公路工程时,要从实际出发,把按乡村建制规划与按经济区域规划和企业布局结合起来考虑设计,更好地发挥公路建设的效益;对于全省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万企联村”示范项目,由省财政厅、省经委等相关部门在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一定支持。可把“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与建整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用市场机制推动有关扶贫开发项目的村企对接。要建立健全对“万企联村”项目政策扶持、政务支持的相关责任制。统战部门、工商联组织要定期汇总达成合作协议的项目,由党委、政府统一协调,明确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要求,并强化责任追究,以确保各类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