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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营业大厅业务指南(2009)

  本指南适用于多个同名证券账户的账户合并业务,拟合并的证券账户应处于未指定交易状态。
  二、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合并证券账户申请表》及新账户卡和复印件;
  4、如营业执照注册法人代表变更,须出具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证明。
  三、业务流程
  1、投资者于营业大厅取号终端按取“账户业务”号码。
  2、账户业务经办人员对其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情况告知处理结果。
  3、投资者按照收费标准交费后于费用审核柜台换取发票。
  四、收费标准
  账户合并按每个账户10元收取手续费。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账户合并,新旧证券账户的机构法人主体必须一致。
  2、如持有未股改公司非流通股机构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遗失拟补办新号,则还需提交《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并在挂失成功后至开户代理机构处开立新账户,再办理账户合并。
  3、证券账户合并涉及的《合并证券账户申请表》、《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可参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下载路径:www.chinaclear.cn→服务与支持→业务表格→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
  4、业务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交易休市除外)9:00—11:30,13:00—15:00。
  5、本业务指南于2008年9月1日修订,仅供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处于未指定交易状态因名称、证件编号等身份资料发生变化或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存在差错,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变更业务。
  二、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一)个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证券账户资料变更申请材料(只需其中之一即可):①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投资者名字、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②原开户代理机构出具的《关于账户信息录入错误的确认书》;③仅买卖流通证券的账户,证券账户指定交易所在证券公司出具的《关于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填写错误的确认书》;曾持有非流通股份的账户,上市公司出具的《股份认购证明》(或原始认购凭证)。
  (二)机构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证券账户资料变更申请材料(只需其中之一即可):①发证机关出具的关于机构名称、注册号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②原开户代理机构出具的《关于账户信息录入错误的确认书》;③仅买卖流通证券的账户,证券账户指定交易所在证券公司出具的《关于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填写错误的确认书》;曾持有非流通股份的账户,上市公司出具的股份认购证明(或原始认购凭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说明:原开户代理机构出具的《关于账户信息录入错误的确认书》、证券公司出具的《关于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填写错误的确认书》、上市公司出具的《股份认购证明》样张可至业务单据放置处领取。
  三、业务流程
  1、投资者于营业大厅取号终端按取“账户业务”号码。
  2、账户业务经办人员对其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
  3、账户业务经办人员根据情况告知处理结果。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注意事项
  1、有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应由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受理,无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也可委托任意一家证券公司受理。
  2、业务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交易休市除外)9:00—11:30,13:00—15:00。
  3、本业务指南涉及的《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格式,可参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下载路径:www.chinaclear.cn→服务与支持→业务表格→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
  4.本业务指南于2008年9月1日修订,仅供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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