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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管理工作

  1. 10月27日至10月31日,抚顺电视台、抚顺有线电视台每日播发一期市政府重点部门领导专访,介绍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本部门应急预案解读等,同时播放应急管理宣传语公益广告。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消防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协办。

  2. 10月27日至10月31日,《抚顺日报》、《抚顺晚报》每日分别刊载一期应急管理专家讲座,介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应急科普知识。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应急办组织。

  3. 在抚顺政务公开网和政府门户网应急管理专栏上开设“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预案解读”、“科普知识”等应急法规和常识专题讲座。宣传资料由市政府应急办提供,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和市信息中心承办。

  (三)组织开展应对法和应急常识学习答题竞赛活动

  1. 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干部《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学习答题竞赛活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2. 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应急常识学习答题竞赛活动。市教育局、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四)召开全市社区应急管理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

  10月29日,召开全市社区应急管理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全面推进我市的社区应急管理工作。顺城区政府、市政府应急办承办。

  (五)组织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

  从宣传周活动开始,市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卫生、药监、质监、动监等政府主管部门要对危险行业、矿山、食品卫生、易燃易爆企业、大型人员集中公共场所等单位、部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及时整改各类隐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吴光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宋庆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永生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县区政府、市建委、市经委、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动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消防局、重点企业等市应急委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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