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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意见

  (四)减少电梯使用。从2009年1月1日起,市党政办公中心楼及部分在党政办公中心以外独自办公且有电梯的单位四层楼以下(含四层)原则上停开电梯,节假日只保留必要数量的电梯运转。倡导大中型宾馆、商厦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电梯运转台数和运行时间,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降低照明能耗。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使用太阳能LED、风光互补LED等可再生能源照明产品。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设施。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公共场所照明要加装声控、光控或红外感应控制装置,在无人时自动断电。2010年年底前,全市城区各行政机关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普及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使用节能灯、节能门窗、节能墙体材料、节水器具等节能产品,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产品及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石油用量,保护生态环境。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购物场所要设发售环保购物袋专柜。(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
  (八)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网络联通功能,推行无纸化和网络化办公。鼓励办公用纸双面打印、复印或重复使用, 减少纸张消耗。推行从简办公,减少会议次数和频率,从严控制会议资料袋、出席证等的印制标准和发放数量,减少会议支出。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责任单位:市四大班子办公室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配合)
  (九)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 “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各行政机关要严格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用能管理,设置电脑待机模式,不用时进入休眠状态,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要随手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鼓励“一水多用”,节约用水。减少办公区内电加热饮水机数量。(责任单位: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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