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消防器材装备配置不足。根据责任状,各县市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消防车辆装备。但目前仍有少数县(市)消防站未配齐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难以满足抢险救援、社会救助需要。
四是消防业务经费保障不健全。任丘市消防经费仍为当地公安局代管,未按照财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现财政预算单列。
五是个别县(市、区)火灾隐患较为突出。此次检查共对20个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职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熟悉,消防设施不会用,还有个别社会单位防火巡查、灭火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不能很好的落实,值班记录不全面。
六是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比较少,个别县(市、区)甚至没有开展农村消防工作,主要表现是社区、农村没有建立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工作没人管,没人问,基础薄弱,抗御火灾能力较低。
三、今后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领导。各县市要按照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和责任状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真正把本辖区的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确保各项建设目标的完成。
(二)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县市要按照省财政厅、公安厅《全省设区市级和县级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指导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达到责任状要求的人均经费标准。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河间市要按照市政府“8.4”消防重点工作调度会精神要求,年底前完成消防站的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2009年3月开工建设。要尽快配齐配全消防车辆装备,未达到建站标准的,尽快落实专项资金,及早完成责任状目标。
(三)继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各县市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针对当前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职责,除患务尽,确保公共消防安全。要把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攻坚重点,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的,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
(四)建立完善社会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机制。各县(市、区)要把农村防火工作和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检查。要进一步深化社区消防建设,督促所有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都要建立起完善的消防组织网络和落实消防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社区消防的作用,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辖区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个县(市、区)要按责任状要求完成1个农村消防示范乡(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