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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沧政办字〔2008〕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检验各县(市、区)落实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情况,按照工作部署,市政府消防检查验收组于2008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组听取了各县市的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抽查了16个消防站和38个市政消火栓的建设使用情况;检查了20个乡(镇)、23个社区和20个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各县市落实2008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情况通报如下:

  一、责任状落实情况

  2008年,各县市紧紧围绕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消防工作责任状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为主线,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不断加大消防工作投入,努力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保持了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

  (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较好落实了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2008年,大部分县(市、区)召开了消防工作会议和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本地的消防工作,并层层签订了消防工作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各县市将消防工作纳入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了各部门实绩目标考核内容,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落实消防重点建设目标任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进展顺利。全市大部分县市和重点镇基本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内容比较全面,规划资料比较齐全。二是消防(队)站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市13个县市(区)完成了消防站建设并投入执勤,全市招收合同制消防员120名、文职雇员104名。三是装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大部分县(市、区)按要求配齐了车辆装备,全市新增消防车39部、器材装备5000余件(套)。四是消火栓建设步伐加快。有10个县(市、区)完成了消火栓建设任务,全市新建消火栓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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