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稳定农产品价格。继续完善支农惠农价格政策,认真落实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价格、成本等信息发布力度,强化价格信息的导向作用,引导农民搞好产销衔接,切实稳定农产品价格。
6、保障农民种植养殖收益。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根据国家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建立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价格安全带制度和反周期补贴制度。
7、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根据国家部署,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整车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继续实行促进化肥生产的优惠政策,保障市场供应,调控化肥等农资价格。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8、积极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家部署,稳步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适时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适当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改革与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与利用。
9、继续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理顺煤电价格。加强输配电价监管,逐步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调整现行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按照国家部署,利用当前用电需求下降、电力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推行竞价上网试点,选择部分大用户试行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协商确定电价的办法。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间的交易价格,加强转供电价管理。加强脱硫电价监管,促进节能减排。研究测算合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电价,运用价格杠杆筹措发展补贴资金,加快我省能源结构调整。
10、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继续疏导城市供水价格矛盾。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水价偏低的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结合农业用水综合改革和末端渠系改造试点项目,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
11、加大环保收费改革力度。提高排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缴率。城市污水处理费未达到省政府规定最低标准的市,2009年要调整执行到位。落实超排放加价制度,跟踪评估政策执行效果。
四、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