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从12月25日至1月25日)。主要检查范围:突出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市政府组织安监、公安、商务、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集中时间开展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章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或场所立即整改火灾隐患;在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情况下,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停止营业和使用。
第三阶段(从1月26日至2月10日)。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中,各县区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各县区务于2009年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
即日起,各地立即对写字楼、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留有人员住宿的写字楼、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重要场所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做到“六个必查”,务必做到“六个一律”。对上述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安全检查等手续;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四懂四会”是否掌握;是否建立并落实防火检查制度及是否按要求整改火灾隐患;是否实施每日防火巡查;建筑物耐火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落实巡查制度及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安装及运行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健全组织和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工作。
(二)落实责任,主动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县区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今冬明春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门领导为责任人,督促本系统、本行业各个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