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各有关企业:
当前,冬季已经来临。冬季天气干燥、气候寒冷,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许多重大火灾,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2008年11月22日5时45分许,吕梁市离石区金田商务大厦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这是我省今年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火灾,为深刻吸取深圳龙岗区火灾、上海商学院火灾和吕梁“11·22”火灾的惨痛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安全,现就我市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刻吸取全国全省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牢固结合省政府安委办在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部署,加大公众聚集和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标准化管理进程,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市范围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市政府成立领导组:
组 长:郝月生
副组长:殷智才
成 员: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安监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文化局、税务局、教育局等部门的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主任由曹居兰支队长兼任。
三、工作步骤
(一)时间及重点。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12月25日)。主要检查范围:一是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二是“三合一”建筑(即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三是地下营业性场所;四是文物古建筑;五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使用、销售、运输、储存单位;六是九小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