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银川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1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环保部“十一五”期间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城考”是地方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银川市“五创”工作以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必要条件之一。做好“城考”工作,可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把“城考”工作与“创模”相结合,按时完成考核的各项任务。
二、考核指标的具体设定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十一五”“城考”和“创模”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补充说明》和《2008年度“城考”部分指标填报说明》要求执行。
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城考”工作的统一要求,认真总结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好统计、填报和汇总工作,并按时上报。
四、各有关单位应将“城考”有关材料(包括报表及填表说明,指标完成情况及具体解释)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3月3日前报至银川市环保局综合科汇总。对于造成“城考”失分、丢分的单位和延误上报的单位要按“五创”考核要求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十一五”“城考”和“创模”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补充说明》、《2008年度“城考”部分指标填报说明》以及各单位要填报的“城考”报表,请各单位在银川环保网下载,网址:http://www.ycepa.com/。
联 系 人:市环保局综合计划科 李佳 马云龙
联系电话: 6889137,13995485061
附件:各单位填报内容
附件
各部门填报内容
市规划局:银川市建成区面积(2008年初数据和2008年底数据)(填报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