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口市下花园晨光水泥厂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的复函
(冀发改函〔2009〕10号)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张家口市下花园晨光水泥厂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的请示》(张发改工冶〔2008〕120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张家口市下花园晨光水泥厂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是我委于2008年11月3日以冀发改工冶核字〔2008〕138号核准的水泥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其一级法人张家口市下花园电石厂按照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鸡西煤矿专用设备厂等6户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通知》〔2008〕8号文件要求(该企业列入其中),即将进入破产启动程序。为保证该企业在破产期间内生产经营不间断、职工利益不受影响,企业通过改制成立了张家口市下花园金石建材有限公司,并将延续原张家口市下花园晨光水泥厂承担的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