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此项材料可于市政府批复意见后向市金融办补交,资料补齐后市金融办再颁发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
(十二)市工商局出具的拟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三)申请材料中涉及境内企业、个人的,需同时向市金融办出具查询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授权书。申请材料中涉及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出资人的,若为外国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若为港、澳地区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若为台湾地区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
(十四)市金融办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格式要求
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格式:
(一)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按规定提供原件,其余2份可为原件的复印件,同时附电子文档1份。
(二)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相符。
(三)申请材料均须用中文书写,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外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申请材料应注明申请人的联系人姓名及其合法证件复印件、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地址、电子邮箱等。
附件:1.协议书
2.承诺书
3.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附件1
协 议 书
根据《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规定要求,××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公司(或个人)、××公司(或个人)共×家出资人,共同出资人民币××元,设立深圳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
主发起人署名并盖章:
其他出资企业署名并盖章(或出资个人签名):
日期:
附件2
承 诺 书
××公司(××人)拟出资设立深圳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