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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迁安2×600MW电厂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迁安2×600MW电厂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冀发改函[2008]544号)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华润电力迁安2×600MW电厂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迁发改审字[2008]5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作为储备电源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土地、燃煤及运输、环保等各项建设条件,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负责审查。请省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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