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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原秦皇岛青龙中冶北方矿业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变更项目业主单位的复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原秦皇岛青龙中冶北方矿业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变更项目业主单位的复函
(冀发改函[2008]554号)


秦皇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秦皇岛青龙中冶北方矿业公司240万吨氧化球团项目变更实施单位的请示》(秦发改工业[2008]46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2005年10月,青龙中冶矿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冶矿业”)在秦皇岛市青龙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冶北方”)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简称“二十二冶”)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文实业”)出资1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2006年6月,中冶矿业向我委提出建设年产240万吨氧化球团项目申请,我委为其办理了项目备案证(证号:冀发改工冶备字[2006]781号)。由于项目环保、土地等手续未能按时办结,延误了工期,我委于2008年5月为该项目出具了《关于同意青龙中冶北方矿业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延长建设期的函》(冀发改函[2008]171号)。

  2007年4月,中冶北方决定撤资,经青龙县工商局同意,中冶矿业进行了股权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000万元,其中:二十二冶持股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宏文实业持股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2008年5月,中冶北方再次进行股权变更,二十二冶撤资,吸收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唐钢”)入股。同时,公司名称由原“青龙中冶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由原“铁精粉购销”扩大为“球团矿、直接还原铁、焦炭、煤气、焦化产品及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钢铁压延加工,冶金铸造及产品销售,钢材销售,铁精粉购销(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凭许可证经营)”,公司住所(经营场所)由原“青龙县青龙镇中兴路北”移至“青龙县祖山镇山神庙村”。为了使年产240万吨氧化球团项目顺利启动、尽早投产达效,也为了企业长远发展融资便利,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资到15000万元,其中:唐钢持股1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宏文实业持股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鉴于青龙县工商局已经批准青龙中冶北方矿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我委同意将冀发改工冶备字[2006]781号备案证中项目业主单位由“青龙中冶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备案证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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